根据司法鉴定机构资质的相关规定要求,法医物证、法医毒物、微量物证、声像资料、环境损害鉴定业务的司法鉴定机构要开展鉴定工作,必须先取得“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(CNAS)认可”或“检验检测机构(CMA)资质认定”。我校司法鉴定中心现开展的鉴定业务有法医临床、文书鉴定、痕迹(此3项已获得CNAS认可)、法医物证、电子数据、司法会计等。
为提高本校司法鉴定水平,引领鉴定业务发展前沿,提升社会公信力,本中心秉持“聚力高质量,引领新发展”的理念,经过一年时间的精心筹划和全力投入,持续推进电子数据和法医物证(DNA)鉴定的CNAS认可扩项工作。本中心于2023年1月底完成了全新的电子数据实验室建设,购置安装先进的仪器设备投入运行,4月组织和推荐15人获取鉴定人资质,通过省司法厅评审推荐及网上申报审核等严格流程,在2023年8月5-6日迎来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评审小组现场评审,副校长张军政到场指导迎评工作,最终顺利通过CNAS现场评审。
10月20日,我校司法鉴定中心电子数据和法医物证(DNA)专业获得CNAS认可,法医临床、文书、痕迹专业顺利通过CNAS复评审,6名鉴定人获得授权签字人增项资格,4名授权签字人获得授权签字人资格。自此,本中心有资质在证书认可范围内(法医临床、文书鉴定、痕迹鉴定、法医物证、电子数据5个专业的7个子项目)开展检测活动并签发带“CNAS”标识的证书或报告。
本次电子数据和法医物证(DNA)专业通过CNAS认可意义重大,标志着本中心的鉴定专业水平全面迈上最高平台,既在国际上可以取得司法鉴定结果的互认,也可拓展涉外司法鉴定新领域,提高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,同时也对改善学校办学条件,落实“十四五”规划相关任务贡献力量。